疫情与住房权

 疫情与住房权

迭戈·菲德尔·多阿特和卡洛斯·菲德尔[1]

引言

本文将探讨“住房的获取和权利”这一问题,并将其视为一个与诸多具体和象征层面交织在一起的问题。因此,本文将尝试阐述影响该问题的主要物质、经济、社会和法律因素。

本次展览以近期为背景,分析了2020年初新冠疫情在全球爆发时出现的主要特征,重点关注疫情在阿根廷的影响及其与住房问题的关联。展览指出,住房问题涉及诸多方面,涵盖经济和法律因素;所有这些层面相互关联、相互作用,并随着所分析的历史时期而不断变化,但共同导致了住房问题日益恶化的局面。

这项研究聚焦于国家职能,重点在于寻找解决住房问题的途径,尤其关注住房问题对最贫困人口的直接影响。这部分人口因缺乏体面且环境友好的住房而遭受的后果最为严重。

疫情背景下的讨论

2020年初,一种史无前例的全球性疾病——新冠肺炎(COVID-19)——突然出现,其起源不明。尽管关于其病因和影响仍存在诸多争议,但普遍认为它是一种传染性极强且危害极大的病毒。该病毒主要通过飞机传播[2] ,迅速蔓延至世界各地,造成不同程度的死亡和疾病,具体情况取决于所在地区以及当地免疫系统的监测水平。

疫情的出现考验了社会和物质再生产的各个方面和参与者。其中一个最初的挑战是各国医疗卫生系统的应对能力。

政府在卫生领域的应对措施总体上侧重于扩大医院和医疗中心的容量,重新调整患者护理的优先事项,并加强各医疗卫生领域的专业人员队伍建设。与此同时,各大制药公司正在迅速研发新的疫苗。

在这些设备研发的同时,各国政府采取的首要策略之一是中断或减少国家之间和国家内部的人员、货物和服务流动;采取这一措施是为了促进隔离和保持社交距离,以避免传染性人际接触。

乍一看,关闭边境似乎是一种古老但非常有效的防止疫情传播的措施,前提是能够长期坚持下去。

这些国家措施在经济、社会和个人层面都产生了重大影响。就经济关系而言,可以说这些措施加剧了经济衰退对整体物质生产的影响,而这种现象在疫情爆发前就已经存在。生产和消费的萎缩与失业率上升密切相关。在许多情况下,疫情导致人们的物质生活条件面临多重困境。通过分析社会分化、地域分布以及住房和居住条件等各种指标,可以证明这一点。这些指标表明,疫情对人口的影响并不均衡,低收入群体和/或被排除在正规市场之外的人群受到的影响尤为严重。在生产和服务行业内部,一些行业受到的经济衰退冲击比其他行业更大。疫情尤其影响了旅游和休闲等非必需且可替代的活动。此外,大多数以面对面销售商品和服务为主的行业销售额下降,迫使许多企业倒闭。疫情期间,其他一些活动有所增长,特别是初级生产和数字支持服务。 2020年全球经济活动暴跌4,3%,约为2009年全球经济大萧条时期跌幅的2,5倍。预计2021年将复苏4,7%。2020年,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区的GDP萎缩了8%。(拉美经委会,https://www.cepal.org/es/comunicados/america-latina-caribe-nuevo-informe-la-onu-advierte-recuperacion-economica-fragil)。这些数据反映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给现在和未来蒙上了一层不确定性的阴影,加剧了全球市场在缺乏监管的运行模式下固有的不确定性,而全球市场本身就面临着反复出现的危机。(https://www.workers.org/2012/08/3608/)

不利的健康后果,加上经济衰退对物质和象征性生产、流通和消费方式的影响,再加上影响所有性别、种族和社会阶层的生存焦虑情绪的爆发,使得情况更加恶化;尤其对居住在城市居住环境和住房条件存在诸多缺陷地区的无家可归者造成了严重伤害。

获得住房的机会

拉丁美洲的城市呈现出明显的碎片化特征,一方面是高度城市化的区域,这些区域通常是新建的,拥有宽敞的住房、现代化的设计和配备齐全的现代化城市服务和设施的绿地。另一方面则是广阔的城市区域,居住着贫困人口,他们居住在用劣质材料建造的拥挤房屋中,缺乏足够的交通基础设施和内部交通路线,基本城市服务和绿地也严重匮乏。疫情期间,最缺乏的资源之一是自来水(见表1),而自来水不仅是维持生命所必需的,也是保持卫生、减轻新冠肺炎影响的关键。在这两种极端的城市不平等之间,是中低收入人群居住的区域,根据城市的不同,他们拥有相对优质的住房和绿地,以及完善的交通、设施和服务。

城市地图上纵横交错着各种隔离和歧视带,这些隔离和歧视带的物质根源源于社会和世袭条件,而文化根源则源于性别、宗教和种族问题。

在这种复杂且矛盾的城市肌理中,房地产资本与地方政府并肩运作,这两个主体在城市区域的设计、建设、改造或新开发等动态过程中往往相互交织。这种由房地产资本(通常与金融资本相关)主导的干预动态,确立了一种以追求基于城市地域差异化因素的“超额”利润为导向的运作模式和发展轨迹。

其中一个区别因素可能源于“公共干预”,即允许对城市设施和基础设施的建设进行例外处理——这种公共干预会提升城市土地的价值。房地产/金融资本运作旨在满足中高收入群体的住房需求,而贫困人口则生活在条件最差的地区,缺乏体面的住房和与现代社会相适应的服务;通常情况下,他们被地方和国家政府所忽视,尤其是在这些政府奉行新自由主义的情况下。

探讨住房问题的各个方面。

2020 年,全球新冠疫情爆发之初,阿根廷政府像其他国家一样,采取了“隔离”的口号,随后又推出了“强制社交隔离”及其衍生口号“居家隔离”。

这项指令意味着许多人不得不通过远程办公维持工作,通过远程学习在家上课或学习,网上购物,通过在线电影、在线健身和其他活动享受娱乐,并通过远程会诊、远程心理分析和其他方式远程获得医疗服务。远程建立这些联系需要改变作息时间和居住空间的使用方式,也意味着需要配备相应的设备。由于房屋大小和状况、家庭成员数量、年龄、性别、教育程度和健康状况等因素,大多数人对“居家隔离”的情况毫无准备。新的情况、新的矛盾以及前所未有的人际关系也随之出现。

对于继续到岗工作的员工来说,由于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感染的可能性增加,因此从家到工作场所的通勤变成了一种焦虑的来源。

前文表明,住房条件、居住环境、交通和数字连接的重要性日益凸显。解决这一问题的一个途径是关注住房可及性,这需要对住房问题进行定量和定性两方面的了解。在阿根廷,目前尚无关于住房状况的精确数据,更遑论了解所有城市中心的具体情况。

根据国家统计和人口普查研究所 (INDEC) 编制的永久家庭调查 (EPH) 数据,我们将对相当一部分城市人口所遭受的住房不足情况进行估算。

由于调查中存在方法论问题,以下数据代表了该问题的简化近似值。(Fidel, Carlos; Di Tomaso, Raul and Farias, Cristina (2021).



鉴于专家预测会出现新的流行病毒株和/或病毒,这些毒株和/或病毒可能会改变劳动力市场关系、教育形式、医疗保健和娱乐活动,并改变住房用途、居住环境、通信网络和交通运输,因此,就权利和需求而言,这个问题至关重要。这些因素放大并重新定义了我们所讨论主题的重要性。

住房权。监管框架。

阿根廷共和国《国家宪法》第14条之二规定,法律将保障公民享有体面住房的权利。这项权利的范围可以从私法和《国家宪法》本身的规定来分析。莫斯卡列洛认为,根据第14条之二所采用的立法技巧,“制宪会议将享有住房的权利与人的尊严联系起来,并加上了‘有尊严的’这一限定词。就此而言,随着私法的宪法化,人的尊严构成了……的来源。”

人权,以及根据一些更现代的理论认为的具有宪法地位的原则,在新《民商法典》(第51、52条及后续条款和相关条款)中得到规范。与享有体面住房权相关的是国民议会必须采取的积极行动(第75条第23款),以便立法和推广此类措施,“保障真正的机会和待遇平等” [3]。

同样,Gelli指出,住房权的范围必须按照第75条第19款(新进步条款)来解释,该条款规定国民议会有权提供有利于人类发展的条件,以及“促进旨在平衡各省和地区发展不平衡的差异化政策”,从而赋予国家制定公共政策以促进获得体面住房的义务,并通过积极行动来实现这一目标。[4]

此外,住房权在多项国际人权文书中得到承认,自1994年改革以来,这些文书已具有宪法地位,这由《国家宪法》第75条第22款确立。其中,《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尤为突出,该公约第11条规定:“本公约缔约国承认人人有权为自己和家庭享有适当的生活水准,包括充足的食物、衣物和住房,并有权不断改善生活条件。           
《儿童权利公约》第27条第3款规定:“缔约国应根据本国国情和国力,采取适当措施,帮助父母和其他对儿童负有责任的人实现这项权利,并在必要时提供物质援助和支持方案,尤其是在营养、衣物和住房方面。

住房权载于《世界人权宣言》(第25条)、《美洲人权公约》(第26条)、《美洲人权和义务宣言》(第11条)以及《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第5条第e款)。《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第23.197号法律)第14条第2款第h项承认享有适足生活条件的权利,尤其是在住房方面。

在国际法领域,大多数有管辖权的国际机构、组织和法庭都对住房权的范围进行了分析。鉴于我们无意在国际法框架内对住房权的范围进行详尽的分析(因为这本身就构成了一个研究课题),我们将以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委员会(经社理事会)题为“适足住房权(《公约》第十一条第一款)”的第4号一般性意见作为一般性参考。

关于住房权的范围,经社理事会认为:“首先,住房权与其他人权以及《公约》的基本原则密不可分。因此,《公约》中各项权利所依据的‘人的固有尊严’要求对‘住房’一词的解释必须考虑到其他各种因素,尤其要确保人人享有住房权,无论其收入或获得经济资源的途径如何。其次,第11条第1款中的提及不应理解为住房本身,而应理解为适足住房。正如人类住区委员会和《2000年世界住房战略》第5段所承认的:‘适足住房的概念……是指拥有一个可以根据需要进行隔离的场所,充足的空间、足够的安全保障、充足的照明和通风、足够的基础设施以及与工作和基本服务相关的合理位置,’所有这一切都应以合理的成本实现。”(第7段,重点为笔者所加)

我们认为,在我们本文所阐述的分析框架内,经社理事会所表达的享有适足住房权的范围,比二十多年前发布时更具现实意义。

在这方面,早在我们作为一个社会能够想象到类似新冠肺炎疫情这样的全球性流行病的可能性之前二十多年[5],经社理事会就指出:“尽管国际社会一再重申充分尊重适足住房权的重要性,但《公约》第十一条第一款所列标准与世界许多地区的实际情况之间仍然存在令人担忧的差距。虽然这些问题在一些面临资源和其他方面严重制约的发展中国家往往尤为突出,但委员会注意到,在一些经济最发达的社会中,也存在相当严重的无家可归和住房不足问题。联合国估计,全球有超过1亿无家可归者,超过10亿人居住在不适宜的住房中。没有任何迹象表明这些数字正在减少。显然,没有一个缔约国能够免于与住房权相关的各种重大问题。 ”(第4段,重点为我们所加)。

这种关于住房和住房权的论断令人信服,而当代历史的进程也印证了这一点。因此,新冠疫情似乎只是加剧了全球住房问题的这一趋势。

经社理事会阐述了在体面住房权范围方面必须考虑的各个方面,其中包括:法律保障的居住权;服务、材料、设施和基础设施的可及性;可负担的成本;可负担性;地理位置;文化适宜性;以及宜居性。我们尤其强调第8.d段的内容:“适足住房必须宜居,即能够为居住者提供足够的空间,并保护他们免受寒冷、潮湿、炎热、雨水、风或其他健康威胁、结构风险和疾病媒介的侵害。住房还必须保障居住者的人身安全。委员会敦促缔约国广泛应用世卫组织《住房卫生原则》,该原则认为住房是流行病学分析中与疾病传播条件联系最紧密的环境因素;换言之,住房和生活条件不足或恶劣总是与更高的死亡率和发病率相关。 ”

另一方面,以经社理事会第12段所述内容为切入点来分析和理解国家在住房问题上的干预措施,是很有意思的:“虽然实现适足住房权的充分实现方式必然因缔约国而异,但《公约》明确要求每个缔约国为此采取一切必要措施。这几乎必然需要通过一项国家住房战略,正如《世界住房战略》第32段所述,该战略‘确定住房条件发展的目标,确定实现这些目标的可用资源,并寻求利用这些资源的最具成本效益的方式,此外,还确定实施必要措施的责任和时间表。’”

同样,该报告认为,“为履行缔约国在适足住房权方面的义务,可采取其认为适当的公共和私营部门措施相结合的方式。虽然在一些国家,公共住房资金可能更有效地用于直接建造新住房,但在大多数情况下,经验表明政府无法完全依靠公共住房建设来弥补住房缺口。因此,应鼓励缔约国制定‘有效战略’,并充分履行与适足住房权相关的义务。从本质上讲,这项义务在于证明,所采取的各项措施综合起来,足以在最短的时间内,以最大限度利用现有资源,实现每个人的这项权利。”

疫情背景下的国家住房监管分析

在国家政府行政架构框架内,负责执行国家住房政策的机构在2019年12月9日之前属于国务秘书处级别。2019年12月10日上任的新一届政府(甚至在疫情爆发前几个月)除其他组织架构调整外,还设立了领土发展和人居部,并恢复了卫生部。

仅仅三个月后,通过第 260/20 号法令宣布进入公共卫生紧急状态,并通过第 297/20 号法令下令实施强制性预防性社会隔离 (ASPO)。

在此紧急框架下,根据第319/20号总统令,除其他措施外,冻结了作为主要居所且由债务人或其所有权继承人(无论单独或共同)居住的房产的抵押贷款还款额。还款额不得超过当年3月份该抵押贷款的相应金额。此外,司法和非司法抵押物强制执行程序也被暂停。该措施最初有效期至2020年9月30日,后经第767/20号总统令延长至2020年1月31日。

另一方面,根据第320/20号总统令,全国范围内的驱逐行动被暂停至当年9月30日(后经第766/20号总统令延长至2021年1月31日),同时暂停执行上述法令第9条[6]所列明的房产的法院驱逐令[7]。该法令还将第9条所列明房产的租赁协议以及《民法典》第1218条[8]所涵盖的合同的有效期延长至同一日期。同样,第12条暂停了第26.589号法律[9]第6条对本法令所规定的强制执行和驱逐程序的适用,为期一年。

此外,第4条规定冻结前款所述租赁协议中的租金价格,并规定在本措施有效期内,承租人应支付2020年3月的租金。但第6条规定,承租人应在至少3个月、至多6个月的等额连续月供中支付合同约定金额与第4条规定应付金额之间的差额,首期付款日期应与2020年10月的合同约定租金支付日期相同。

同样,第 7 条规定,自该法令生效之日起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后经 PEN 766/20 号法令延长)期间,因未付款、在约定的合同期限外付款或部分付款而产生的债务,必须至少分 3 期、至多分 6 期等额连续支付,第一期付款的到期日应与合同约定的 2020 年 10 月租金到期日相同(后经 PEN 766/20 号法令延长至 2021 年 2 月)。

此外,第 10 条规定,出租人依靠租赁协议中约定的租金来满足其自身或其主要家庭成员和共同居住家庭成员的基本需求的租赁协议,不适用该法令第 4 条的规定,并且必须对此类情况进行适当证明。

除了确定所分析法令所确立的公共政策的影响和范围之外,还可以肯定的是,该政策旨在规范正规市场。因此,几乎不可能保证其在非正式交易(例如低收入社区的房屋租赁)中的得到遵守。

在这方面,值得注意的是社会城市融合秘书处[10]的介入,其目标包括:了解改造、社会城市融合和领土发展政策的设计和实施;通过促进弱势社区和地区的融合及其社区的人类发展的综合方法,了解弱势社区和地区的社会和城市转型;了解如何加强社区组织,并设计地方参与者参与社会城市融合项目开发和实施的机制;参与旨在融合弱势社区和城区的城市基础设施和居住环境改善项目的设计和实施;参与信贷和住房获取政策以及土地正规化战略的设计和实施,以促进社会城市融合项目中涉及的社区的住房解决方案;以及了解国家城市融合进程中的民众社区登记册(RENABAP)[11]的管理和运作,并对其进行评估和监测。

社会城市融合秘书处的具体目标包括保障全国 4.400 多个平民社区居民获得水、污水和电力网络,以及规范土地所有权[12]。

国土发展部制定了“Habitar la Emergencia” [13]等具体计划,这些计划是在阿根廷联邦建设计划的框架内制定的,其战略行动方针面向社区设施、邻里建设、家庭连接和卫生中心。

布宜诺斯艾利斯自治市(CABA)的情况

《布宜诺斯艾利斯市宪法》(CABA)第31条规定:“本市承认享有体面住房和适宜居住的权利。为此,本市逐步解决住房、基础设施和服务方面的不足,优先考虑极端贫困人口以及有特殊需求和资源有限的人群。本市促进空置房产的纳入,鼓励自主管理住房计划,促进边缘化居民的城市和社会融合,改造不达标住房,并规范产权和地籍记录,制定永久定居标准。本市规范提供临时住宿的机构,并注意排除那些隐瞒租赁协议的机构。”

然而,据布宜诺斯艾利斯市监察员估计,布宜诺斯艾利斯市的总赤字占该市人口的 15%,该市人口约有 50 万人[14]。

尽管布宜诺斯艾利斯市中心地区正在进行城市化进程,但该地区的公共住房政策并不丰富[15]。

地方公共政策对住房的关注重点体现在“关注街头家庭”计划[16]中,该计划提供住房补贴,并定期更新,但无论从金额还是作为住房问题的具体解决方案的实际效果来看,似乎都不够。

人们可能会思考,正如我们在本文中所阐述的,公共政策(尤其是在布宜诺斯艾利斯市的公共政策)是否符合相关法规所确立的标准,以及经社理事会的解释和国际判例,即在最大限度利用可用资源保障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要求。

反之,布宜诺斯艾利斯市的公共住房政策缺乏创新,导致实施的住房补贴计划(只是更新了金额)一成不变,而该计划是在阿根廷 2006 年经历的社会经济增长背景下制定的,这种情况与我们在疫情背景下所经历的情况完全相反。

结论

本文探讨了在全球新冠疫情及其社会经济后果(包括全球和地方层面)的背景下,住房获取和权利问题的范畴,尤其关注住房问题。疫情迫使我们重新思考住房获取和住房权利的范围,在此框架下,实施创新性的公共政策至关重要。这些政策旨在满足这一基本需求,并解决在住房问题悬而未决的情况下,疫情对其他权利造成的附带影响。

在整篇文章中,我们分析了与住房相关的、因疫情而产生的新困境和新挑战,这些困境和挑战是在先前存在的困境和挑战的基础上增加的,尤其关注阿根廷社会中最贫困和最被排斥群体的物质匮乏和权利问题。

对于社会公正和环境适宜的生活而言,住房和居住环境的需求巨大,但这些需求尚未得到满足;近几十年来,随着城市新自由主义政府的推行,以及疫情及其对生活条件的影响所带来的新需求,这些需求一直在增加。

本文分析了国家行政部门和布宜诺斯艾利斯自治市政府为保障住房权所采取的主要措施和面临的主要问题。疫情背景下国家公共住房政策的关键方面似乎表明,政府确实在努力管理住房公共政策,但鉴于本文讨论的严峻社会经济形势,这些措施显然远远不够。

必须强调的是,布宜诺斯艾利斯市政府行政部门缺乏系统有效的住房政策。在社会经济状况,尤其是住房条件显著恶化的背景下,缺乏具体有效的措施,对这个国家最富裕城市之一的居民的生活条件产生了极其负面的影响。

总体而言,住房政策应具有灵活性、参与性、敏捷性和时效性,并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量身定制;同时,还应建立强大、长期且可再生的公共资金来源,用于购置土地和建造经济适用房,并根据居民的需求和收入水平,以分阶段的方式向其提供补贴。该政策应围绕以下相互关联的原则构建:

  • 结构 DERECHOS 适当且有效,特别是与住房权相关的权利方面:获得公共服务、交通、教育、健康、网络连接等。
  • 真实咨询 直接面向用户,体现在最终产品的地点和设计上。
  • 为了避免所有现在和未来可能出现的情况 人满为患 用户创建的作品。
  • 通过物理和虚拟方式连接到特定的城市和数字网络。
  • 保持 可持续空间 最终产品。
  • 栖息地和住房 天才 所有公共服务和设施。
  • 召集和促进成立 人气合作社团队 源于社会经济,用于生产和维护所生产的商品。
  • 创建并维护一个 储备 城市用地。
  • 将栖息地和住房政策与 生产力的发展设计遵循可持续发展道路的公共政策,公平分配权利,并享有物质和象征性盈余。

毫无疑问,后疫情时代我们社会面临的一大挑战是如何切实有效地实现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进步性,特别是住房权。


参考书目

拉加经委会,https://www.cepal.org/es/comunicados/america-latina-caribe-nuevo-informe-la-onu-advierte-recuperacion-economica-fragil

Fidel, Carlos (2021):“技术转型时期面临社会经济和健康压力的城市”。

https://www.pagina12.com.ar/tags/51975-unidades-urbanas-de-trabajo-y-produccion

Fidel, Carlos (2021):“关联:疫情、通货膨胀和阿根廷的经济盈余转移”。

https://www.clacso.org/vinculos-pandemia-inflacion-y-excedente-economico-transferido-en-la-argentina/

https://www.pagina12.com.ar/353532-pandemia-inflacion-y-excedente-economico

菲德尔、卡洛斯; Di Tomaso、Raúl 和 Farías、Cristina (2021):“阿根廷城市榨取主义模式的顶峰和衰落?(2015-2019)”。

目前正在投稿至《社会科学》期刊(第二辑)。UNQ。

享有适足住房权。新冠疫情背景下采取的措施。布宜诺斯艾利斯市监察专员办公室。2020年19月。网址:https ://defensoria.org.ar/noticias/el-derecho-a-una-vivienda-adecuada-medidas-adoptadas-en-el-marco-de-la-pandemia-covid-19/

布宜诺斯艾利斯自治市的住房状况。监察专员办公室。网址:https://www.defensoria.org.ar/wp-content/uploads/2015/09/SituacionHabitiacional-1.pdf

“土地和住房权:从法律和公共政策角度对其进行保护。” 阿古斯丁·R·莫斯卡列洛。可访问http://www.mndabogados.com.ar/files/MOSCARIELLO-ACCESO-A-LA-TIERRA.pdf获取。

Gelli, María Angélica,《阿根廷国家宪法》。注释版和汇编版。第一卷,第四版,扩展和更新版,La Ley出版社,布宜诺斯艾利斯,2008年。


[1] Fidel Doat, Diego: 律师,UBA – Fidel, Carlos: 研究教授,UNQ,CLACSO贫困与社会政策工作组联合协调员。文章最初发表于:https://publicaciones.unpaz.edu.ar/OJS/index.php/ab/article/view/1090/1010。

[2]分析第一次大流行病在高度互联和社交网络时代的影响,特别是对虚假或恶意信息的传播及其对旨在控制疫情的公共政策实施难度的影响,可能会很有趣。

[3] Moscariello, Agustín R.,《土地和住房的获取权:从法律和公共政策的角度对其进行保护》。

[4] Gelli, María Angélica,《阿根廷国家宪法》。注释和协调。第一卷,第四版,扩展和更新版,La Ley,布宜诺斯艾利斯,2008 年,第 225 页。

[5]虽然很明显,这并非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大流行病(而且肯定也不会是最后一次)。

[6]第九条——适用合同:本法令所规定的措施适用于下列租赁协议:

1. 拟用作城市或乡村地区主要住所的房产。2. 寄宿公寓、酒店或其他类似住宿场所中供家庭或个人使用的房间。3. 拟用于文化或社区活动的房产。4. 拟用于小规模家庭农场和小规模农业生产的乡村房产。5. 根据简易税制(单一税制)注册的个人为提供服务、商业或工业而租赁的房产。6. 自雇专业人士为从事其职业而租赁的房产。7. 根据第24.467号法律及其修正案定义的微型、小型和中型企业(MSME)为提供服务、商业或工业而租赁的房产。8. 在国家合作社和社会经济研究所(INAES)注册的工人合作社或重组公司租赁的房产。

[7] ……但前提是,该诉讼是因违反租赁协议中的付款义务而提起的,并且该财产的占有权属于承租人、其继承人或继任者(根据《国家民商法典》第 1190 条的规定)、其因死亡而继承的继任者,或者属于次承租人或次出租人(如果有的话)。

[8]第1218条——终止租赁的延续。如果约定的期限或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法定的最低期限届满,且承租人继续占有租赁物,则不构成默示续租,而是按照约定的条款继续履行租赁,直至任何一方以可靠的通知终止合同为止。在租赁延续期间收到租金并不改变第一款的规定。

[9]第六条——强制性庭前调解程序的选择性适用。在强制执行和驱逐案件中,强制性庭前调解程序对申请人而言是可选的,被申请人不得对此提出异议。

[10] 2020 年 10 月 14 日第 804 号法令将社会城市融合秘书处及其下属的土地管理和邻里服务副秘书处从领土发展和人居部移交给社会发展部。

[11]根据 PEN 第 358/2017 号法令制定

[12] https://www.argentina.gob.ar/desarrollosocial/integracionsociourbana

[13]由 RESOL-2020-16-APN-SH#MDTYH 创建。

[14]布宜诺斯艾利斯自治市的住房状况。监察专员办公室。https://www.defensoria.org.ar/wp-content/uploads/2015/09/SituacionHabitiacional-1.pdf

[15]巴里奥罗德里戈布埃诺、普拉永德查卡里塔、巴里奥帕德雷穆希卡和维拉20无疑是近几十年来布宜诺斯艾利斯地区最重要的民众社区城市重建进程。

[16]根据 GCBA 第 690/06 号法令及其修正案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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